1.橋架由室外進入建筑物內時,橋架向外的坡度不得小于1/100。
2.橋架與用電設備交越時,其間的凈距不小于0.5m。
3.兩組橋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設時,其間凈距不小于0.6m。
4.在平行圖上繪出橋架的路由,要注明橋架起點、終點、拐彎點、分支點及升降點的坐標或定位尺寸、標高,如能繪 制橋架敷設軸側圖,則對材料統計將更準確。直線段:注明全長、橋架層數、標高、型號及規格。拐彎點和分支點:注明所用轉彎接板的型號及規格。升降段:注明標高變化,也可用局部大樣圖或剖面圖表示。
5.橋架支撐點,如立柱、托臂或非標準支、構架的間距、安裝方式、型號規格、標高,可同意在平面上列表說明,也可分段標出用不同的剖面圖、單線圖或大樣圖表示。
6.電纜引下點位置及引下方式,一般而言,大批電纜引下可用垂直彎接板和垂直引上架,少量電纜引下可用導板或引管注明引下方式即可。
7.橋架宜高出地面2.2米以上,橋架頂部距頂棚或其它障礙物不應小于0.3米,橋架寬度不宜小于0.1米,橋架內橫斷面的填充率不應超過50%。
8.橋架內纜線垂直敷設時,在纜線的上端和每間隔1.5米處應固定在橋架的支架上,水平敷設時,在纜線的頭、尾、轉彎及每間隔3~5米處進行固定。